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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山东、江西等4省部分地区危化品运输车限行!

最新!山东、江西等地危化限行通知!

近日,山东、江西、吉林、新疆等地发布危化品运输车限行通知。原文如下:


 1、江西高安市  

为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决定自9月1日起,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我市部分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二、管制措施

1.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路段:城区路段。

2.限时通行路段:S219省道、S307省道、S309省道、S311省道、S416省道、S418省道、S527省道,早上6时至晚上10时禁止通行,其他时段允许通行。

三、过境危化品运输车辆常备通行路线

G320国道(公桩数:918km-864km+400m);

S218省道(公桩数:185km+120m-253km+800m);

S219省道杨圩至村前路段(公桩数:28km-17km);

S518大干线(公桩数:49km-53km);

S221省道(公桩数:220km-225km+700m);

S527省道黄沙至相城棠山村路段(公桩数:0km-30km);

S309省道棠山村至田南付家圩路段(公桩数:160km-180km+900m)。

四、有关要求

1.对因保障生产、生活等特殊情况确需通过以上路段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可提前到高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指挥中心提交相关资料(行驶证、交强险保单)进行审批,依法办理通行许可后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通行。

2.管制期间,请广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合理安排出行线路。对未经批准进入交通管制路段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公安机关将进行拍照取证并依法处罚。

3.欢迎市民通过拨打电话(0795- 5296516)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危化品车辆进行监督举报。

 2、山东博兴县  

为进一步优化辖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事故,提升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博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等规定,结合博兴县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中重型货车及危险化学品车辆实施区域限行,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

中重型货车、危险化学品车辆

二、限行区域:

205国道庞家路口向西

205国道安家桥路口向西

205国道宏昌达路口向西

205国道博昌四路路口向西

205国道王木路口向西

205国道乐安大街北路口向南

205国道滨河路向西

205国道大世界北路口向南

205国道车站路口向南

205国道博城八路路口向西

205国道高架桥路口向西区域

西起新城三路(含)北起新城二路与小营交界处(含)

南起博城八路(含)的区域范围;

三、限行时间:

中重型货车凌晨5时——夜间22时,危险化学品车辆全时禁止通行;

四、限行情形: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强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

(二)、中型、重型车辆5时至22时进入城区需办理通行证,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特殊情况另行提报办理;

(三)、中型、重型货车22时至5时(含)进入城区区域实施物流配送,不需办理货车通行证(危化品车辆、无绿色环保标志、渣土车、工程车及法律规定需办理通行许可证的车辆除外);中型、重型货车在其它时段通行,需办理通行证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高峰期时段禁止通行;

(四)、办理通行证后禁行时间:7:30-9:00、11:00-12:00、17:30-18:30等高峰时段办理通行证的车辆禁止通行;

(五)、限行车辆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进入限行区域内的,事先在“交管12123”APP、“滨州微警务”公众号平台申请办理通行证,并按指定路线、时间通行,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请相关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管理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3、吉林通化市  

江南大桥将于2025年8月25日起开展全封闭修缮工作,工期约90天。施工期间,为全力维护市区道路交通顺畅有序,最大限度保障市区居民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通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市区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

一、交通管制时间

2025年8月25日至11月15日(结束时间以工程竣工日期为准)。

二、交通管制措施

1、江南大桥路段禁止通行,所有需进出江南区域车辆从滨江南路、新桥路、江沿路绕行万通大桥、修正大桥及红旗桥;

2、滨江西路江南大桥桥下通道封闭,所有车辆从封闭区域绕行至渡航桥与江南大桥连接处,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3、沿河南路民主派出所至橡胶厂小桥路段实行西向东单行,沿河北路橡胶厂小桥至光明路实行东向西单行;

4、启明路新华大街至文教路小桥实施北向南单行;

5、万通大桥信号灯路口全天禁止车辆东西双向通行,可绕行万通大桥下穿引桥通行;

6、万通大桥信号灯路口全天禁止车辆北向东方向左转,左转车辆可在信号灯路口右转绕行万通大桥下穿引桥;

7、光明路光明岗北向南路口由原来3车道增设1条直行车道,变为4车道,提高车辆通行效率;

8、福民家园路口东向西车道由原来3车道增设1条左转车道,变为4车道,提高车辆通行效率;

9、市住建局路口启用信号灯,有序放行集安市、修正大桥、东昌区政府路口3个方向车流;

三、其他交通管制措施

在江南大桥封闭施工期间,早晚高峰(上午7:00-9:00,下午16:30-18:30)市区道路禁止农用车、拖拉机、低速车、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通行。大型货车、重型货车、挂车全天禁止通行。

 4、新疆库尔勒市  

为进一步规范库尔勒市货车通行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将货车通行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货车类型  

本公告所指的货车包括大中型危化品车辆、货车、半挂牵引车、厢式货车(不含6米以内)、低速货车。(环卫、垃圾清扫车除外)。

2、货车限行区域

库尔勒城市区域内所有道路,具体以G3012线以南区域,环城北路、库尉大道(原592专线)以西区域,G218线(石化大道—南苑路)以西区域,迎宾路延伸段(永安大道—兵地融合大道)以西区域,兵地融合大道以东区域。(不含以上道路)3、货车24小时禁行路段

注:所围区域内所有市区道路均禁止通行。

4、限行时间

24小时禁行路段禁止通行。

5、车辆通行规定

(一)所有货车要按照以上管理规定通行。

(二)确因生产、生活等需要在限行时间、区域和路段上通行的货车,需在交管12123app上办理临时通行手续后方可通行。

(三)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的限制。

(四)其它货车即使持有通行证,早中晚高峰期时段内也均不得进入。(禁止通行时段:早高峰:09:00-10:30,午高峰:13:30—14:30,15:30—16:30,晚高峰:19:00—20:30)

6、法律责任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5年8月20日起执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执行情况对本通告随时进行调整。

资料来源*广化交、各地交警、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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