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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禁限行通告!即日起实施!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

最新发布的交通措施

2025年9月1日

我市实施

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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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


限制、禁止通行的对象

限制、禁止通行对象为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含外市籍),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卫作业车除外

PART.2


限制、禁止通行的时间

第一阶段,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各县(市、区)中心城区全天禁行,在部分拥堵路段实施白天时段(6:00-22:00)限行。

第二阶段,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全面实施国Ⅲ柴油货车禁行。

PART.3


如何查询车辆的排放标准?

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https://www.vecc.org.cn/)进行查询。具体查询路径如下:首页-公共查询平台-2017年前生产和进口车型查询,按提示选择并输入车辆相关信息后,即可查询机动车排放标准。

PART.4


限制、禁止通行的范围(第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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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5


违反《通告》有何后果

通告》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设置2个月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违反限制通行禁令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警示提醒过渡期结束后自2025年11月1日起,将对违反限制通行禁令的车辆依法查处



资料来源: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江门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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