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出行攻略与工具 > 正文内容

西宁将成2025年首个解除摩托车全面禁行城市,多地调整限摩令

自1985年北京颁布首道“禁摩令”以来,这场历经40年的“车轮之战”在城市化发展的关键阶段迎来了重要的转折点,据《半月谈》5月27日的报道分析。

今年三月,西宁市政府颁布了《西宁市城区道路及车辆限行管理通告》,其中提到的主要措施包括:撤销19座(含)以上客车的限行限制,对货运车辆的限行区域和管理办法进行优化,以及扩大摩托车限行的范围。据《半月谈》杂志的报道,西宁市在2025年成为了全国首个全面解除摩托车禁令(除特定路段外)的城市。

那么,到目前为止,实施“禁摩令”和“限摩令”的城市究竟都有哪些呢?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份,大连市对限行政策进行了调整,显著扩大了摩托车在市区的通行区域,这实际上等同于取消了市区的“限摩令”。

上海、重庆未全面“禁摩”,但不能进入高速或快速路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于2021年5月8日发布的《关于对摩托车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中明确指出,京B号牌摩托车在四环路(不含辅路)范围内的道路上,自当天起将全面禁止全天行驶。长安街及其延长线,从五棵松桥至四惠桥,以及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人大会堂西路、府右街、南长街、北长街、南池子大街、北池子大街,均实行全天摩托车禁行措施;同时,西四东大街、西安门大街(西四南大街至西什库大街)、西黄城根北街、西黄城根南街也实施全天摩托车禁行。

2017年,上海市颁布了修订后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其中规定并未对摩托车通行的权利进行限制,然而,轻型三轮摩托车和常规的三轮摩托车是不允许在道路上行驶的,同时,摩托车也不得在城市的高速道路上进行驾驶。

《天津市公安局》于2021年12月27日发布的通告明确指出,摩托车不得驶入外环线以内的道路区域(不包括外环线本身),然而,执行特殊任务的军队、公安、消防等部门的专用摩托车则不受此限。此通告自公布之刻起立即生效,并持续有效期为五年。

重庆市尚未对摩托车出行颁布禁行令,然而自2015年起施行的《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在高速路及其用地区域,严禁非机动车、摩托车等车辆通行。值得一提的是,“重庆辟谣”微信公众号在2024年对“9月1日起摩托车将能驶入重庆高速公路”的传闻进行了澄清。

自2002年起,广州市区实施了“禁摩”政策,目前《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市区内及广州大学城、广州火车南站等特定区域均不得允许摩托车通行。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于2022年12月颁布了《关于禁止摩托车在特定路段通行的公告》。在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等区域,除了107国道(北起莞深交界,南至新桥立交)和坪山大道(东起惠深交界,西至白石路)之外,其余道路在每日的0时至24时内均禁止摩托车通行。而在大鹏新区,除了坪西路、鹏飞路、葵鹏路、南西路、海滨路、同富路、坪葵路、盐葵路之外,其他道路同样在每日的0时至24时内实施摩托车禁行措施。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

主要省会城市普遍“禁摩”“限摩”,非省会的大连今年放宽

武汉市于2019年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的通告》,该通告明确指出,在三环线以内的区域(包括三环线本身),摩托车全天不得通行;同时,中心城区将暂停摩托车的注册手续办理,并禁止外地及本市新城区的摩托车转入注册。

《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自1997年实施以来,历经多次修订。2018年的修正版明确指出,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行政区域内,以及G4201绕城高速公路外侧五百米生态保护带覆盖的其他区域,将根据道路交通的具体情况,对摩托车的通行实施限制。

依据石家庄市政府于2024年发布的《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摩托车被限制在通行三环路(包括主路和辅路)以及复兴大街(从安济路至衡井公路)以内的道路上。然而,执行任务的军警消防摩托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不受此通行限制。

《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于2008年正式施行,明确指出在城市建成区的道路上,拖拉机、摩托车(不包括依法执行公务的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人力架子车以及畜力车均不得通行。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2025年2月发布了《关于市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该通告明确指出,摩托车不得在这些特定区域的道路上行驶。

北二环沿线、岳麓大道、麓谷大道、枫林路、麓景路、梅溪湖北路、西二环、南二环、湘江路、绕城高速、京港澳高速、香樟路、新花侯路、长沙大道、汽配城路、锦绣路、福元路、芙蓉北路所环绕的区域内的所有道路,这其中包括了周边的边界道路。需要注意的是,绕城高速和京港澳高速不在此列。

2016年,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了一则通告,明确指出全天禁止所有南昌市及外地号牌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在多个市区区域内行驶。

南宁市交通管理局发布的《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通告》明确指出,城市快速路的主道严禁行人、摩托车、非机动车、铰接式客车以及设计时速不超过七十公里的机动车辆驶入。同时,禁止摩托车在市内绕城环路及其内部道路行驶。

除此之外,昆明、海口、哈尔滨、长春以及沈阳等省会城市依然在市区范围内实行摩托车禁行政策。

西安市、济南市和南京市目前尚未对摩托车实施限行措施。然而,南京市对非本地车牌的摩托车实施了禁行规定,规定持有南京市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和高淳县车牌的外地两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统称为外牌摩托车)不得在长江以南的绕城公路范围内(包括南京长江大桥)行驶。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份,大连市对限行政策进行了调整。对于持有本地牌照的摩托车,包括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注册的车辆,除了东北快速路、“五条主要道路及两处广场”、“部分隧道”以及高架(立交)桥之外,其余时间均可自由行驶;而对于外地牌照的摩托车,无论是包括大连北部市区等地区注册的,还是其他地方注册的,均被禁止全天在上述区域(含高新区)内通行。

发表评论

(必填)
(选填)
(选填)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