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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广东惠州大亚湾区、云南文山、江西宜春危化品车辆禁行

01

广东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危化品车辆禁行

为缓解大亚湾开发区道路交通压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和我区交通实际情况,区管委会决定在大亚湾开发区部分道路对大型车辆实施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限行路段


(一)西区片区:龙海一路全段、龙海二路全段、石化大道西(深圳交界处至龙山一路段)、龙盛五路(深圳交界处至龙山一路段)、龙海三路(聚龙中路至龙山一路段)、龙山二路全段。


(二)澳头片区:中兴中路全段、中兴南路全段、中兴五路全段、疏港大道风田桥水库路段(风田桥河段至惠大高速惠州港收费站路段)、进港路全段、新澳大道全段、北澳大道全段、安惠大道全段、石化大道(澳头沿海高速至疏港大道段)。


(三)霞涌片区:东兴路全段、霞光二路全段、霞景路全段。


(四)跨区路段:中兴北路(龙山十路至中兴五路段)。


二、限行车辆类型及时间


(一)西区片区:


1.龙海一路全段、龙海二路全段每日6:00—23:00时段限行核载及准牵挂30吨(不含)以上的大型车辆。


2.石化大道西(深圳交界处至龙山一路段)、龙盛五路(深圳交界处至龙山一路段)、龙海三路(聚龙中路至龙山一路段)每日早晚高峰时段(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 00—19:00)限行重、中型货运机动车(含新能源重、中型货运机动车,其中,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除外)。


3.龙山二路全段每日6:00—23:00时段限行总质量8吨(不含)以上的大型车辆(含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自卸货车)


(二)澳头片区:


1.中兴中路全段、中兴南路全段、中兴五路全段、疏港大道风田桥水库路段(风田桥河段至惠大高速惠州港收费站路段)、进港路全段、新澳大道全段、北澳大道全段、安惠大道全段每日6:00—23:00时段限行总质量8吨(不含)以上的大型车辆(含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自卸货车)


2.新澳大道全段每日23:00—次日6:00时段限行核载及准牵挂30吨(不含)以上的大型车辆。


3.石化大道(中兴三路至疏港大道段)每日7:00—22:00时段限行总质量8吨(不含)以上的大型车辆(含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自卸货车)


4.石化大道(澳头沿海高速至疏港大道段)每日22:00—次日7:00时段限行核载及准牵挂30吨(不含)以上的大型车辆。


(三)霞涌片区:


1.东兴路全段每日6:00—23:00时段限行危化品运输车辆;


2.霞光二路全段、霞景路全段每日6:00—23:00时段限行总质量8吨(不含)以上的大型车辆(含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自卸货车)


(四)跨区路段:


1.中兴北路(龙山十路至中兴五路段)每日7:00—22:00时段限行核载及准牵挂30吨(不含)以上的大型车辆。


2.中兴北路(科技路至中兴五路段)每日22:00—次日7:00时段限行总质量8吨(不含)以上的大型车辆(含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自卸货车)


(五)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受限制的车辆不在限行范围。


三、绕行路线


(一)计划途径我区中兴北路、石化大道限行区域的核载及准牵挂30吨(不含)以上的大型车辆需绕行至惠深沿海高速(澳头收费站 ⇆大亚湾收费站)通行。


(二)其余受限车辆需根据本通告内容选择合适时间及辖区内道路进行绕行。


(三)咨询电话:0752-5385268。


四、备案通行


限制通行的车辆确因生产、生活需要,需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或是因与高速通行规则存在冲突无法绕行高速的,需到交警大队车管窗口申请备案,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办理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龙海二路18号综合业务大厅,咨询电话:0752-5385258。


五、有关说明


(一)文件时限。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


(二)其他。本通告正式实施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本通告发布至正式实施期间,参照2025年1月24日发布《关于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道路实行货车临时限行措施的通告》内容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相关车辆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02

云南文山市文红线、东文路危化品车辆禁行

为有效缓解文红线、东文路路段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与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文山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文红线、东文路实施货车限行管理措施。内容如下:


一、限行路段


1.文红线与东文路交叉路口(三角塘路口)至文红线与兰马线交叉路口(红坎坡路口)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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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文路与蒙铁线交叉路口(人才公寓路口)至东文路与文红线交叉路口(三角塘路口)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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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行车辆


中型及以上货车、牵引车、挂车、危化品运输车辆、拖拉机,吊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等专项作业车。


三、限行时间

每天07:00—22:00


四、不受限行限制车辆


1. 轻型及以下货车,中型封闭式货车,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和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


2.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


3. 持有交管部门核发的电子通行码(证),并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的车辆。


五、绕行路线


1.文红线限行时间段内限行货车由蒙铁线、G248兰马线、三七大道行驶。


2.东文路限行时间段内限行货车由蒙铁线、G248兰马线(庄红线段)行驶。


六、通行证办理


因生产、生活、城市建设等特殊需求,需在禁限行时间和路段通行的货车,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通行码(证)或到文山市车辆管理所大厅办理电子通行码(证)。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运输合同、企业营业执照、车辆行驶证等),证明通行需求必要性。经审核通过后,按核准的时间、路线通行。


电子通行码(证)办理地点:文山市车辆管理所(开化北路241号,文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楼)。电话:0876—2183968、2192920。


七、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现场执法等方式进行查处。


八、其他事项


如遇重污染、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的,按照临时通行规定执行。请广大货车驾驶人及相关单位、个人严格遵守限行规定,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和时间,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城市空气质量。


03

江西宜春宜丰县危化品车辆禁行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提升城镇路域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就宜春宜丰县新庄镇新庄大道、明珠路、红岗北路禁止货运车辆通行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车辆种类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货车、重中型挂车。 


二、禁止通行区域


禁止上述车辆在新庄大道、明珠路、红岗北路通行(如图红色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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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过境车辆可绕行307省道通行(如图绿色箭头)


三、限制通行时间


2025年9月12日零时起执行,全天候禁止上述车辆驶入新庄大道、明珠路、红岗北路


四、轻型货运机动车、部分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运机动车(整车长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允许通行。


五、运送生活必需品、涉及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园林绿化、环卫清扫、道路养护等各类货运车辆确需驶入禁止通行线路的,可通过办理通行证通行。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来源: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非常文山、宜丰公安,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原文转载:中物联危化品物流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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