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零时起成都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及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 admin
- 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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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2时
1月9日零时起
成都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具体如下
依据省级生态环境以及气象部门空气质量联合会商得出的意见,预估在2026年1月8日开始以后,盆地大部分区域会转变为静稳天气,气象条件对于颗粒物扩散而言是不利的,预计成都平原、川南以及川东北部分城市存在颗粒物轻度至中度污染的风险。
遵循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启重污染天气预警的有关要求,依据《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我市做出决定,于2026年1月8日12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依照《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自2026年1月9日零时起,我市会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四川天府新区全域,成都东部新区全域,成都高新区全域,锦江区全域,青羊区全域,金牛区全域,武侯区全域,成华区全域,龙泉驿区全域,青白江区全域,新都区全域,温江区全域,双流区全域,郫都区全域,新津区全域(以下称为重点管理区),以及简阳市城市建成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都江堰市城市建成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彭州市城市建成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邛崃市城市建成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崇州市城市建成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金堂县城市建成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大邑县城市建成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蒲江县城市建成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以下这些统称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以内道路全天禁止渣土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除外以及为绿色标杆工地和应急抢险工程提供保障的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还有装载运输砂石、袋装水泥等容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除外以及采用集装箱式密闭运输的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每句号为一句,最后一句有标点。
二、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全天禁止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通行,禁止预拌砂浆运输车辆通行,禁止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通行,新能源车辆除外,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
工作日的6:00至22:00这段时间禁止车辆行驶。禁止初次注册登记日期在2007年1月1日(不含)以前的国三排放标准的汽油车行驶。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行驶。禁止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特殊车辆除外)行驶。这些车辆禁止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一个工作日时间段为6:00至22:00,在四环路(也就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包含此路段)以内区域的道路上,会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措施,限行依据是机动车号牌(包含临时号牌汽车)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也就是,星期一的时候限制尾号为“1”以及“6”;星期二限制尾号为“2”以及“7”;星期三限制尾号为“3”以及“8”;星期四限制尾号为“4”以及“9”;星期五限制尾号为“5”以及“0”。公休日经过法定节假日调休变成工作日的情况,是不限行的。
五、特殊车辆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一则是警车,还有消防车,再就是救护车,另外有工程救险车;同样是环境监测车辆,又是执法车辆,也是督查车辆;再者为城市管理执法车辆;以及执行任务的解放军车辆,和执行任务的武警部队车辆。
新能源车,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不包括网约车),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医疗废物转运车,运钞车,持C5驾驶证残疾人所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
(三)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拉运鲜活农副产品的车辆,是持着《三绿工程证》的,还有持《早餐配送证》的车辆,以及持《城区园林绿化专用证》的车辆 。
(五)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六、于采取重污染天气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这段期间,除了执行本通告之外,本市的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依旧是有效的。
七、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管理,对于违反本通告的情况,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进行处罚。
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成都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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