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升级,机动车限行相关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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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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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太原市提升省城空气质量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变更重度污染天气预警等级的公告》(编号并环改办[2020]6号)以及《太原市重度污染天气应对预案》,在市重度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批准下,决定提升重度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将预警等级从橙色提升至红色,并同步启动重度污染天气应对预案的红色(一级)应急响应措施,具体时间为1月8日0时至1月10日24时。为解决空气质量严重恶化问题并维护市民健康,市政府作出决策,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辆(包括持有临时牌照的车辆)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020年1月8日零时起至2020年1月10日24时止,禁止通行。
二、指定限制通行区域包括:绕城高速东环路段、太榆路(从武宿高速口至晋中区域)的西侧,绕城高速北环路段的南侧,绕城高速西环路段、青银高速(太原罗城至清徐区域)的东侧,以及小牛线、榆古路北侧(不包括上述提到的道路)所涵盖的道路范围。
三、限行规定:所有驶入限行区域的机动车辆,包括非本地车辆,需遵守尾号限行制度(若尾号为英文字母,则参照字母后的数字执行),实行单双号通行规则,即单日允许单号车辆通行,双日则允许双号车辆通行。具体细则如下:
8日0时至8日24时:双号通行;
9日0时至9日24时:单号通行;
10日0时至10日24时:双号通行。
四、以下车辆不纳入限行范围: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包括旅游客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的校车以及通勤用的大中型载客车辆;执行公务的警用车辆、执法车辆、消防车辆、救护车辆、清障车辆;负责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用作业车辆,以及殡葬行业专用的车辆、新能源车牌的车辆。
此类车辆包括中重型载货车和专项作业车,若要通行,必须申领“限行区域通行证”。
五、在限行期间,市区内所有公交车均可免费使用,但太原至晋中之间的城际线路除外;同时,我们提倡“文明交通、绿色出行”的理念,鼓励市民优先选择乘坐公交车、骑自行车或步行等环保出行方式。
六、其他相关管理规定指出,在限行时段内,滨河东路与滨河西路的部分区域将暂停实施高峰时段的限行调控;与此同时,其他交通管理的规定依然生效,对于违反这些规定的机动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理。
特此通告。
太原市公安局
2020年1月7日
来源 | 山西太原交警
太原市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应急预案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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