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安局关于2020年10月19日至2021年3月31日机动车限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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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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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市委常委会及市政府常务会议的指示精神,依据太原市提升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在全市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并环改办(2020)158号],市公安局决定对在本市辖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包括持有临时牌照的车辆)实施临时的交通管制措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自2020年10月19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每天从早上7点至晚上8点(不包括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
二、限行区域:
绕城高速的东环路段、太榆路在武宿高速口至晋中段区域西侧,绕城高速的北环路段南侧,绕城高速的西环路段、青银高速从太原罗城至清徐段区域东侧,以及小牛线、榆古路以北的区域(不包括上述提到的道路)均在道路管理范围内。
三、限行措施:
(一)日常限行措施:
执行车辆尾号限行措施(对于尾数为英文字母的车辆,以数字部分为依据,涵盖非本地注册车辆),具体规定如下:
尾号1和6,周一禁止通行;
尾号2和7,周二禁止通行;
尾号3和8,周三禁止通行;
尾号4和9,周四禁止通行;
尾号5和0,周五禁止通行。
(二)橙色+和红色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限行措施:
所有驶入限行区域的机动车辆,包括非本地车辆,均需遵守尾号限行规定(若尾号为字母,则以字母后的数字为准),实行单双号限行,即单号车在单日通行,双号车在双日通行。具体限行情况如下:
1、3、5、7、9:单号通行;
2、4、6、8、0:双号通行。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管理:
大型客车、晋A牌照的出租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的专用校车;执行公务的标准警车、标准执法车辆、消防车辆、救护车辆、清障车辆;负责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特定作业车辆,以及殡葬行业专用的车辆、新能源车牌的车辆。
针对中重型柴油车所从事的清障、环卫、园林以及道路养护等特定作业车辆,实施了全天候的限行政策。
五、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
六、其他相关规定:在限行时段内,其他交通管理的规定依然适用,对于违反这些规定的机动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法律进行相应的处理。
特此通告。
太原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16日
太原市公安局机动车限行通告限行时间限行区域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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