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通告:10月12日至13日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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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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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
通 告
唐政通字〔2017〕13号
经过市环境保护指挥中心进行会商并且做出预测,在最近的日子里我市的气象条件将会对污染物扩散造成不利影响,空气污染的程度呈现出加剧的趋势。为了能够降低机动车污染物的排放,从而保障拥有良好的空气质量,市政府做出决定在全市范围之内实施机动车限行这样的交通管理措施,现在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2017年10月12日,从当日7时起至19时实行相关措施,市中心区以及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城区,对非营运小型汽车实施单双号限行举措,也就是按车牌尾号,在单日时单号车辆通行,双号车辆禁行,双日时双号车辆通行,单号车辆禁行,若车牌尾号为字母或者汉字,则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包括临时车牌,10月13日,同理,从7时到19时也实行该限行措施 , 。
二、单双号限行期间,城市公交车实行免费乘车。
三、自2017年10月12日起至10月13日止,在每一日之内,于7时这个时刻到19时这个时刻期间,市中心区以及各县(市)区区域,还有开发区(管理区)城区范围内,大型货车(其中包含持有通行证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皆被禁止通行。
四、市中心区范围,它是由这么几个部分构成的,开越路也就是不含开越路,大庆道也就是不含大庆道,南湖大道也就是不含南湖大道,唐安路也就是不含唐安路共同相连的内部区域 。
五、下述规定下,存在一些机动车,不受上述提及的措施所限制,它们被允许,在被规定为禁止通行的范围以内的道路之上行驶: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
(二)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持有市区货车通行证,燃油(气)运输车,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在作业期间,存在保险查勘车,而殡仪馆殡葬车 ,还有专用清障车 ,洒水车 ,扫路车 ,护栏清洗车 ,吸污车 ,垃圾清运车;
(五)纯电动汽车,其悬挂合法号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其悬挂合法号牌,燃料电池汽车,其悬挂合法号牌,残疾人专用汽车(残疾人驾驶),其悬挂合法号牌 。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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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行通告唐山市交通管理单双号限行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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