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起长安街等十条道路禁行电动两轮车,含超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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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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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际在线给出的综合报道显示,从4月11日开始,长安街以及另外九条道路那里,在除了脚踏自行车可以通行之外的情况下,是禁止别的那些非机动车去进行通行的。据有所了解的情况表明,在这之前,长安街就已经针对电动三轮车还有摩托车实施了禁行规定,而此次所进行禁行的主要对象是电动两轮车,这其中涵盖了电动自行车以及超标的电动车 。
十条大街禁行电动自行车
从交管部门处记者得知,在经过反复调研,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之上。这才确定了十条电动自行车禁行道路,这些道路具备共同特点,其一为交通流量大,其二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区域广,其三乃交通事故多发地区的主要道路(路段)。在这些道路要采取管理措施,即除脚踏自行车之外,禁止其它非机动车通行 。
这十条大街涵盖长安街,其范围是建国门至复兴门,还包括广场东、西侧路,府右街,正义路,复外大街,具体为复兴门桥至木樨地桥,建外大街,即国贸桥至建国门桥,复兴路,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蒲黄榆路,从玉蜓桥至刘家窑桥,以及石景山区的石景山路,其范围是玉泉路路口至鲁谷东街北口。
据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调查统计,本市电动两轮车总数已达400万辆,据市交管局等有关部门调查统计,绝大多数为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规定的超标车辆,因为电动两轮车行驶中声音小,速度高于脚踏自行车,所以在交通流量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叉区域多的道路上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尤其一些超出标准的电动两轮车,其自身具备的质量,行驶之时的速度,已然呈现出摩托车的特质,这些车辆在道路上非法通行,以违规方式使用,进行违法的行驶行径,尤其是在闯红灯,逆向行驶,驶入机动车道等方面违法行为极为突出,不但严重搅乱了城市当中的交通秩序,并且还对市民群众出行的安全构成了威胁。依照交管部门统计的数据来看,去年整个城市电动两轮车总共发生了交通事故达31404起,当中有113人死亡,21423人受伤,其中,受伤的人数在全市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的总数里所占比例为36.7%。经市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强烈反映,电动两轮车存在非法上路、违规使用以及违法行驶这般乱七八糟的交通乱象。今年以来,仅仅是交管部门,就接到了“122”报警投诉6000余起,还有意见信函400余件,大家都纷纷去呼吁要加强对电动两轮车依照法律进行管理,整治那些违法行为,取缔非法存在的车辆,以此来确保市民出行的安全。
对于禁止电动自行车行驶,网友有不一样的观点。
电动车不守规则↓
守规矩的人很委屈↓
外卖行业或受冲击↓
罚轻了?违反禁限行规定罚款20元
交管所部门会通过各类媒体展开广泛宜传,深入十条大街所涉及的企事业单位作宣传告知,并会对其所涉及的居民社区作宣传告知以及对学校作宣传告知以及对商贸市场作宣传告知。与此同时,会强化限行地区的警察力量安排,于禁限行街道的两头摆放卡控岗,于禁限行街道的主要路口摆放卡控岗 对于违反禁限规定行驶的车辆会坚定决然地做到 只要违反就必定纠正 将违法行为人依照 没有按照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 违法行为 处以20元的罚款 对于拒绝缴纳罚 款的 会一概扣留车辆。
与此同时,交管部门着重表明,老年代步车以及电动三、四轮车,通通都属于机动车的范围,理应遵循机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是出现违反国家关于机动车注册登记规定而上路行驶的情况,还有驾驶人并未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等这些违法的行为,执勤交警将会依照法律扣留车辆,并且对驾驶人作出罚款跟拘留的处理。
罚多了?罚少了?看看大伙儿的见解。
疑问1:20块钱就放行?↓
疑问2:罚20真的管用吗?↓
疑问3:不知所措的围观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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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限电”的战果——电动车堆积如山 场面壮观←组图
在深圳开展史上最严厉的“禁摩限电”整治行动前,北京长安街有“禁电”举措。整治中的战果在一天天地扩大:收缴了大量电动单车、三轮车,这些车辆在立交桥下堆放,形成了场面颇为壮观的“电单车坟场”。与此同时,各大快递公司里,因车子被查扣致使无法及时送出的包裹快要堆积如山了。深圳的街头时常会有关于人与车的截击战上演。依据媒体的报道,到3月31日止,行动开展10天以来,深圳总共查扣电动车17975辆,拘留874人。
电动自行车横行道路的原因之中包括了违法成本低,↓以下是网友所给出的评论。
禁止电动自行车是最好的办法↓
电动自行车是城市的毒瘤↓

“禁电”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或许您觉得这么干是正确的,也存在您不赞同这项规定的可能性。我们不妨就来清点几个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情形,瞧瞧究竟电动车是不是有危害呢。
10月13日9时10分许,镇江句容有位朱女士,骑电动车经过104国道句容市后白镇夏王路口那儿时,无视交通信号灯,结果被轿车撞飞10多米,在空中翻跟头,险些丢了性命。
一名休班警长,在香港元朗公路这一地点,驾驶电动车时出现失控状况,朝着前面因处于车祸状态而紧急煞住停稳的密斗货车车尾撞去,不幸重伤,被困在了车底,最终没能救治过来,失去了生命→男子骑电动车失控撞货车,由此发生了不幸被卷入车底身亡的致命车祸 。
安徽一小女孩江雪,与堂姐杨丽骑着电动自行车,从城里返回租住的剡湖街道八何洋村。堂姐骑车经村口拐弯处时,速度太快,把江雪甩下车,导致电动自行车踏脚插进其头部,江雪生命垂危,盼救助 。
杭州余杭区,在东西大道新湖香格里拉附近,一辆大货车与电动车发生了相撞事故,骑车的小伙惨遭拦腰碾压,被压倒在大货车车轮之下,此刻生命垂危有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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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史上最严厉“禁摩限电”之前的散漫与现在的被动
有如此多车辆被查扣,缘由之一是违法电瓶车近乎堪称普遍现象,然而管理部位可曾思考,这般数量庞大的违法电瓶车究竟是怎样得以开上马路的呢,于此中有没有存在因管理方面的失职,进而致使在数量层面出现失控状况的成因呢 ?
节选:监管现身不能留待积重难返之际,法治环境乃是公信力历经长久积累而成的进程,法律权威需借由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予以维护。你无法凭借一时的严格来证实自身的铁面无私,你亦无法凭借一时的严厉为当下的正当性提供一个能令众人信服的缘由。平日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其自行其是,某天突然心血来潮便在全城展开查扣行动。此举不但耗费大批的人力物力,所造成的资源浪费亦是极为惊人的,如此数量众多的违法电瓶车该如何处置呢?那一群电瓶车主,他们的努力打了水漂,还有那些快递员,在环境存在默许且加以鼓励的状况下,采购了大批三轮车,难道他们就根本不值得被给予同情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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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失控的电动车纳入法治轨道
城市交通治理里,电动车是老大难问题,一方面,它因灵巧便捷成人们生活重要交通工具,另一方面,因超标车多,安全防护性差,车主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低等因素,涉电动车交通事故在所有交通事故里占较大比重,尤其餐饮业、快递业等行业从业者常以电动车为主要交通工具,而这些从业者一般缺专门交通培训,同时,为增加业务量、保障时效性,通常时速较快,相关行业成了该类事故重灾区 。
1999年,我国形成了电动自行车行业标准,名为《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其中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得大于40公斤。在执法实践当中,不少地方通常以该标准作为执法标准,然而严格来讲,目前恐怕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都是在超标生产,并且违规行驶。
其实呢,治理电动车可不是单纯的严格执法那么简单,在一定程度上,它已然变成了没办法回避的社会问题。这其中,理由有很多,一是对不少群众来讲,电动车出行是绝对不能少的,二是当下全国有超过两千家电动车生产企业,有超过五百万工人在这个领域就业,三是电动汽车对于快递运输等行业,已经成了绝对不能缺少的生存要素之一,要是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禁止,就会给相关行业带来重大影响,甚至会间接阻碍制造业等实体经济的发展。
必须得讲,就电动车这事而言,我们着实已然遭遇严峻的“两难”境地。从法律角度来讲,要是不进行治理,那就会面临民众普遍违法的状况,然而严格执行法律,又会致使经济生活各个领域遭受深远影响。在社会层面,一方面电动车导致事故频发、纠纷不断,另一方面,要是大力开展运动式执法,就会引发民意的反弹、遭到反对,与此同时,执法力量终究是有限的,相关行业选择在夜间出行来躲避执法,只怕更会引发更为严重的安全隐患。
现如今,电动车发展到了这样一种状况,存在着宜疏而不宜堵的难处。2009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该规定表明,超过上述标准的电动车得划为机动车范畴。可是,这个标准只是推荐性标准,并非强制实施的标准。与此同时,由于标准过低,它遭到了行业协会、社会舆论等诸多民间力量的抵制。并且需要意识到,有时在伤害性方面,电动车并不亚于机动车,但却没有得到相似的准入标准,最终会成为公共安全的棘手问题。把处于失控状态的电动车再度归入法治的范畴领域,这可不是在对电动车予以阻止禁止,或是进行限制约束,而更是旨在促使电动车行业能够尽快达成技术层面的升级进步,以及实现健康有序的发展状况。
这就得把电动车,依据是自用还是货用,制定出更具科学性的标准,对于确实超出标准的电动车,那就必须严格当作机动车加以管理。一方面,在生产的一端采取严格的准入措施,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厂家予以取缔或者促使其进行产业升级。另一方面,针对超标电动车的使用者,也得采用驾照制度,在简化流程的前提下,对使用者开展必要的安全培训以及技术考察,同时给予必要的过渡缓冲期。
追根溯源,电动自行车到底有没有错?↓以下为网友评论
限?为什么还要生产?↓
“触犯法律就死刑” 这种方式没有解决根本问题↓
没有更好的方法吗?↓
作为非机动车,电动车确实太“飙”了↓
电动两轮车长安街禁行交通安全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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