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时间、范围及内容详解
- admin
- 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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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
唐政通字〔2018〕6号
为了减轻城市道路的交通负担,降低机动车辆排放的有害气体,提升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全市范围内将实行机动车的限行政策。特此公告如下:
自2018年4月9日起至9月30日止,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里,每天的行驶时间被限定在早上7点至晚上8点之间;而周六、周日以及所有法定节假日则不受此限制。
二、关于限行区域的规定。涵盖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这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城区)的道路以及各类公路,但高速公路不在限行范围内。
三、关于限行规定。对于非营运的小型、轻型或微型汽车(涵盖临时注册车牌及外地车牌),每日实施车牌尾号限制,禁止行驶的两个号码需与北京市的规定相吻合。2018年4月9日至7月8日期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不同日期的禁行规定如下:4月9日至5月4日,禁行4和9;5月7日至6月1日,禁行5和0;6月4日至6月29日,禁行1和6;6月25日至7月8日,禁行2和7;7月2日至7月8日,禁行3和8。自2018年7月9日起,禁行号码将按照北京市的规定进行同步轮换。对于车牌尾数为英文字母的情况,应以该字母后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作为判断禁行的依据。
四、以下车辆不受上述规定所限,可在禁止通行的路线上自由行驶: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
依照规定获得的常规禁行区域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辆,包括特快专递车辆,以及燃油或气运输车辆和专门用于运输新鲜农产品的车辆(此类车辆指整批运送新鲜蔬菜、水果、活的水产品、活的家禽家畜,以及新鲜的肉类、蛋类、奶制品等)。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作业期间,不得使用保险查勘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专业清障车辆、洒水车辆、清扫道路的车辆、清洗护栏的车辆、吸污车辆以及负责垃圾清运的车辆。
(五)允许合法悬挂号牌的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燃料电池车辆以及专为残疾人设计的汽车(由残疾人驾驶)。
五、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执行相应的限行措施。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8日
机动车限行唐山市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道路交通安全法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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